政教处工作职责
在校长领导下,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和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工作。
一、按照德育大纲和行为规范的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有计划组织实施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,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、法制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等系列教育活动。
二、领导年级组和班主任的工作,指导年级长和班主任制定计划,了解和检查实施情况,负责年级组长、班主任年度评优,总结经验,组织交流。
三、负责制定健全学生管理条例,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德育考核和评定,负责三好学生、优秀干部的评选表彰工作和学生德育奖惩工作。
四、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校园卫生工作。
五、负责内宿生的床位安排和管理工作。
六、负责学生的心理咨询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。
七、组织开展有益学生身心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。
八、组织新生军训并进行学前教育。
九、负责组织值周班、青年值日教师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十、做好与社会、家长的联系工作,建立社会、家庭、学校教育网络,收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,供主管校长参考。